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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steel:石家庄红色预警下对废钢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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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灾害防御和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自12月24日起,石家庄市扩散条件转差,污染物持续累积,空气质量可能出现中至重度污染过程。为减轻重污染天气对公众健康的影响,经市气象和市生态环境部门研判,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自2023年12月25日7时由橙色预警升级为红色预警,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一、工业企业管控措施

全市涉气工业企业按照《石家庄市2023—2024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业源清单(修订版)》红色预警Ⅰ级差异化减排措施要求,严格落实到位。A级企业、引领性企业、白名单企业,原则上不限产、不停产,鼓励企业自主减排,严防“一刀切”。

二、面源管控措施

除应急抢险外,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露天切割焊接等施工作业。矿山、砂石料厂、石板材厂等停止露天作业。强化全域清扫保洁,根据气象条件,对城区及周边区域主要干道增加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减少道路扬尘。全市行政区域内,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全面禁止秸秆、生物质和垃圾露天焚烧。

三、移动源管控措施

引导过境重型运输车辆避开市主城区行驶。原则上,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中心城区、县(市、区)城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重点用车大户减少运输车辆。施工工地、工业企业、物流园区等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鼓励使用新能源作业机械。按照省大气办《关于启动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的建议函》要求,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期间,市区三环路(含)以内区域、各县(市、区)城区实行机动车(含外埠车辆和临时号牌车辆)单双号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每日7:00至20:00(含法定节假日及周六、周日)按车牌尾号双日双号通行,禁行单号车辆;单日单号通行,禁行双号车辆;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限行期间,根据实际和相关政策核准的邮政快递车、残疾人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和其他特定车辆除外。

废钢方面具体影响据调研了解到,市场方面:部分小货场受到管控,生产作业受到影响,此外大雪天气后续影响,交通并未完全恢复,整体收货不顺畅,加之天气寒冷,货场的开工率偏低,市场供应偏紧。

钢厂方面了解到:目前两家钢厂有检修,整体消耗小幅下降,但由于上周钢厂到货减少,主要消耗库存,目前钢厂库存水平低位,周末再度拉涨,吸引到货,且由于废钢性价比优势,钢厂采购积极,需求尚可。

综合来看,虽然到货不及预期,但是钢厂检修,消耗有所减少,但仍拉涨废钢采购价格,积极收货,加之后期有冬储计划,此外考虑到废钢性价比优势明显,尽管成材方面走弱,废钢并没有跟降,采购积极性较强,对废钢价格有支撑。预计短期内石家庄市场废钢震荡偏强运行为主。


资讯编辑:张歆楠 021-26094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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