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关于做好废旧物资回收企业核定征收鉴定的传闻,具体是对部分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如果符合核定征收条件,其企业所得税可以按照不低于8%应税所得率核定征收。具体关于税收政策的传闻内容如下:
对此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传闻,我们对再生资源物资回收企业做了一些调研并且做了简要分析。
Mysteel调研了全国505家企业,主要涉及行业:再生资源回收、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拆解、废钢铁回收利用、废塑料回收利用、废有色金属回收利用。在调研样本中458家未接受到相关通知,占比为90.69%,接收到相关通知的有47家,占比9.31%。在接收到通知的企业中,多数都是口头通知为主,没有正式的文件出台。其中接收到通知里面能今年6份执行的有12家企业。从区域来看,接受到通知企业的所在省份主要是江西、湖北、河北、江苏、浙江、福建等区域。其中江西省多数企业都接受到通知还没有开始执行,多数企业观望。其他区域情况多数是只接受到口头通知,具体执行时间没有落实。整体看目前涉及省份和企业还相对有限,具体如何实行还不明确。
如果能实行此次税收政策对企业影响如何,笔者做一些简要分析。
首先,此次政策明确适用对象,本政策只适用于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要求,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一般纳税人)。也就是说只是对选择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一般纳税人)适用,其他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以不适用这项政策。
其次,从企业所得税征收税点来看,如果行业新政实行,按照不低于8%应税所得率核定征收,再生资源企业(一般纳税人企业,简易征收模式,税率3%)所得税大概要增加2%税率左右的成本。目前多数企业反馈成本压力会增加,企业利润会收缩。2021年第40号文出台以后,部分准入企业单独设立了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一般纳税人),准入企业前端的票就解决了,如果新政出台,就得把这将近两个点的所得税承担下来。从行业的角度看再生资源行业会更加规范合法,税收方面风险降低,但部分企业就会要承担短期税收政策给带来的阵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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