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炼钢厂渣跨场地的钢渣处理作业劳务外包项目(重新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项目进行投标。
2.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地点: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炼钢厂转炉车间;
2.2 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技术要求(附件4)。
2.3 外包期限:两年。
2.4 质量要求:满足技术要求(附件4)。
2.5地点: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炼钢厂转炉车间;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资质和业绩要求:本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具有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劳务服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一份类似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 投标人没有正在进行或将要发生的对投标人不利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3.5 应为不属于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6 投标人近三年来在实施的合同中没有受主管部门处罚的不良记录。
3.7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3.8投标人应当委托本单位员工办理投标事宜,否则一经查证,将拒绝或者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汇入单位: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湖头支行,账号:13561201040002482,转帐汇款时务必在备注中写明:“QZMGRZ2023-03C招标文件费”。必须以投标单位公司名义(不得以个人账户)向招标方指定账户缴交标书费。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16日至6月25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持转账汇款凭证到泉州闽光行政楼二楼人力资源部企业管理室购买招标文件。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凭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与招标人联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9时00分,地点为泉州闽光行政楼二楼人力资源部企业管理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地点:2023年6月26日上午9:00在泉州闽光行政楼三楼开标室开标。
7.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湖头镇钢铁工业路58号
邮 编:362411
联系人:企业管理室
电 话:0595-68869033
资讯编辑:于晓彤 0533-7027129 资讯监督:徐艳俊 021-26093191 资讯投诉:陈杰 021-2609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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