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炼钢用废钢采购公开寻源
二.项目内容:按照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企业内控标准LQB66-2023《炼钢用废钢铁》具体料型如下表:
表 1 散料废钢分类表
表 2 压块废钢分类表
三.对供应商资质的具体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方为废钢铁生产加工商,营业执照、银行开户信息、相关品种销售业绩等资质材料齐全有效;能够独立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2.经营业绩:投标方应具有稳定的优质资源渠道,有良好的供货业绩和商业信誉。
3.法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加工能力。废钢加工场地不小于6000平方米;年度综合加工能力4万吨以上;配备与投标品种相对应的加工、装卸及计量等设备;具备辐射监测及物流运输调度能力。
5.过程监管。收料、加工、装车、过磅进行全程监控,且监控信号具备随时接入莱芜分公司远程联网的条件。
6.废钢保证金要求:供货前需缴纳供货保证金50万元。
四.投标人应提供资质文件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附件一)。
3.近期(3个月)税收完税证明。
4.近期(3年内)在其他钢铁企业的销售合同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5.破碎料加工须提供环评证明。ISO9001认证证书及其他荣誉证书复印件(非必须提供项,有可以提供)。
6.供应商加工基地简介。提供但不限于包括场地位置、占地面积、硬化面积、加工设备、计量仪器、监控设施、加工能力、原材料来源、产品等照片。
7.若供应商与加工基地是合作关系,提供双方合作协议复印件。
五.采购周期
1.依据采购方生产实际需要,分批次采购。
2.运输方式:汽车运输直达卸货现场,运输车辆排放标准必须达到国六及以上标准,凡采用电车、氢能源车辆运输的,可优先进厂接卸。
六.其它要求
1.本公告为公开寻源的统一公告,供方代表持有效身份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明文件与采购方进行业务接洽。电子材料提前发至指定邮箱。
2.公开寻源后采购组织将定期组织资格审核(资料审核+基地考察),本公告长期有效。
3.联系方式
采购方: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采购部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99号
邮编:271104
废钢采购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31-76821431 0531-77920295
邮箱:laigangcaigoubu@126.com
资讯编辑:杜秀芝 15666028767 资讯监督:徐艳俊 021-26093191 资讯投诉:陈杰 021-2609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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