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邢台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与市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自2月24日起,我市受高湿和逆温影响,大气扩散条件转差,污染物持续累积,可能出现重度污染天气过程。为有效应对此轮污染过程,最大限度减轻污染,经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自2023年2月24日16时启动Ⅱ级(橙色)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按照《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要求,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邢东新区管委会及市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好各项应急减排措施。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做好重污染天气期间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1.工业企业管控措施。工业企业严格按照《邢台市2022-2023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业源清单》Ⅱ级(橙色)应急响应减排措施要求,严格落实到位;未纳入应急减排工业源清单的涉气企业在Ⅱ级(橙色)应急响应期间执行停产措施。对纳入生态环境监管白名单的企业,在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原则上不限产、不停产,鼓励企业自主减排,严防“一刀切”。
2.施工工地管控措施。应急抢险工程和纳入生态环境监管“白名单”的工程项目(包括市本级重点工程项目白名单)在严格落实“七个百分之百”和“两个全覆盖”前提下,可正常施工。其他施工工地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现场混凝土(砂浆)搅拌、焊接、切割等工序,其它工序可正常施工。
3.移动源管控措施。各运输环节根据实际情况最大限度减少运力。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矿山(含煤矿)、洗煤厂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载货车量进出10辆次及以上)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险化学品车辆等除外);引导过境车辆避开市主城区行驶。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原则上市主城区、县(市)城区内禁止核定载重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办理通行证的除外)、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
4.道路保洁。根据气温、湿度和天气情况,科学合理安排城市主次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机扫、湿扫和保洁作业。
5.全市行政区域内,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6.建议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7.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采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自觉停驶国四及以下燃油机动车。提倡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笔者根据文件对邢台部分钢厂管控措施绘制出相关钢厂废钢用量和废钢使用影响程度。
邢台钢企基本自主减产,废钢用量均为达到饱和程度,目前看对当地钢企影响有限。具体管控结束时间待定,Mysteel将持续跟踪报道唐山地区的停限产情况及影响。
根据本次邢台地区环保响应政策,相应要求企业自主减产减排,钢企根据自身条件调整生产厂策略。钢厂到货充足,足以满足日耗,钢厂库存一般,周转天数基本满足8-11天。钢材需求逐步回升,废钢需求相对处于上升阶段,钢厂废钢采购心态积极。上游供货商供应有限,社会资源流动有限略显偏紧。但钢厂利润空间有限,基本处于盈亏线废钢难有上行波动。综合上述原因,预计短期内邢台废钢或将主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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