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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寿光市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报废更新明白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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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精准、科学、依法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鼓励加快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报废更新工作,持续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根据《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管控工作方案》《潍坊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管控工作方案》,开展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报废更新奖补工作。

一、申报对象

我市范围内已进行编码登记的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含编码登记为X排放标准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本次补贴:1.2022年3月1日之前已完成报废更新、注销的非道路移动机械;2.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其他财政供养单位或外省的;3.已享受国家相关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4.由于自然原因、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5.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单位)与申请补贴人(单位)名称不一致的;6.出境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7.其他不符合补贴政策要求的。

二、报废更新方式

报废更新主要指通过将老旧机械拆解报废、更换升级发动机、“以新换旧”等方式。三种方式均需将旧发动机交交由有资质的报废回收拆解企业(寿光市德隆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将发动机缸体打孔使之不可使用,报废回收拆解企业开具《报废发动机回收证明》。

(一)拆解报废发动机:机械所有人或单位将发动机交由有资质的报废回收拆解企业,将发动机缸体打孔使之不可使用。

(二)更换升级发动机:机械所有人或单位将发动机拆除,换装国三及以上或者纯电动发动机并开具《更新发动机证明》。拆除后的发动机交由有资质的报废回收拆解企业,将发动机缸体打孔使之不可使用。

(三)“以新换旧”:机械所有人或单位用老旧机械换取国三(国四或者纯电动)新机械且将老旧发动机交由有资质的报废回收拆解企业打孔使之不可使用。

三、时间及补贴标准

总额有限,先到先得!

奖补截止至2022年11月30日,以65万元补贴资金总额为限,资金使用完毕后,奖补工作结束。奖补资金按照机械所有人或单位提交纸质材料时间顺序发放。

按照《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管控工作方案》要求,2024年年底前我省要基本淘汰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或使用15年以上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奖励补贴按照柴油机额定功率段(P)确定,标准如下:P<37kw,补贴金额2000元;37kw≤P<75kw,补贴金额5000元;75kw≤P<130kw,补贴金额7000元;P≥130kw,补贴金额10000元。

四、申领办法

机械所有人或单位需携带证明材料到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商务小区3号楼174室)申领补贴资金。

所需资料及后续相关流程见附件。

联系方式0536-5221887

五、补贴发放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奖补资金自审核通过之日起,由机械编码登记地生态环境部门于3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至机械所有人或单位提供的与其名称一致的银行一级账户;不符合奖补条件的,由机械编码登记地生态环境部门于10个工作日内电话告知申请人。


资讯编辑:高金亮 15053389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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