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再生资源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于2021年底印发《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并已开始施行。该政策旨在降低再生资源企业综合税负,减少因虚开发票带来的税务风险。但在执行过程中,有一些实操问题以及风险把控需加以妥善应对。为此,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和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大连)于8月20日-21日在辽宁大连共同主办了“2022年再生资源行业税收新政与税务风险应对”培训班。
“2022年再生资源行业税收新政与税务风险应对”培训班开班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会长许军祥、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大连)党委书记、大连校区管委会主任王锦锋,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再生资源供应链管理工作委员会秘书长冯玉霞、天津拾起卖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裁陈奕、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九维赋能咨询有限公司等相关领导出席了开班仪式。开班仪式由供应链管理工作委员会秘书长冯玉霞主持,来自全国各地企业的150多位学员参加了培训。
许军祥、王锦锋等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会长许军祥在开班仪式上致辞,就我国再生资源行业的基本情况做了详细概述,并讲述了财税政策为行业发展带来新的机遇。他希望参训学员珍惜这次学习机会,认真学习新的税收政策,深入探讨典型案例,了解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和政策红线,充分享受政策的红利,依法纳税,努力促进新税制的顺利实施。同时,企业要借助信息化手段,利用好相关服务平台,建立可追溯体系,破解制约物资再生行业发展的难题。
学员认真学习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大连)党委书记、大连校区管委会主任王锦锋在开班仪式上简要介绍了大连校区改革发展的基本情况,并提出再生资源行业是朝阳行业,作为税务部门,要为税收管理规范化做更多努力,促进行业规范快速发展。同时,校区将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希望各位学员留下宝贵意见和建议,校区将认真研究、落实,不断改进、完善,回馈学员。
授课老师与学员在课间进行热烈讨论
作为行业组织,我们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将继续关注新税政策执行情况,通过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向政府相关部门反馈。我们将组织财税专家进一步研究税制,为企业做好服务,助力企业发展。抓住落实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新政的机遇,指导行业企业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制定行业标准,坚持高质量发展导向,推动物资再生产业转型升级。
2022年再生资源行业税收新政与税务风险应对培训班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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