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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新钢并入宝武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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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收购目的

中国宝武对新钢集团实施重组,江西国控将新钢集团51%股权无偿划转至中国宝武。通过本次收购,中国宝武将直接持有新钢集团51%的股权,并通过新钢集团间接控制新钢股份44.81%的股份,成为新钢股份的间接控股股东。

本次收购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我国钢铁行业健康发展,深入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产能过剩行业兼并重组的重要举措,满足服务国家“长江经济带”战略、加强区域经济协同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集团的关键措施。

中国宝武与新钢集团重组,一方面将带动新钢股份实现跨越式发展,壮大江西省国有经济,促进钢铁及相关产业聚集发展,助推江西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实现更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将推动中国宝武成为“全球钢铁业的引领者”,打造钢铁领域世界级的技术创新、产业投资和资本运营平台。

二、本次交易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主要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2年4月6日,中国宝武董事会对本次收购作出决议,同意本次收购事项;

2、2022年4月13日,江西国控董事会对本次收购作出决议,同意本次收购事项;

3、2022年4月23日,江西省国资委审批同意本次收购事项;

4、2022年4月23日,江西国控与中国宝武签署了《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三、收购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变动情况

1、本次收购前

本次收购前,江西省国资委的控股子公司江西国控持有新钢集团100%股权,新钢集团持有新钢股份1,428,799,497股股份,占新钢股份总股本的44.81%。本次收购前,新钢股份直接控股股东为新钢集团,间接控股股东为江西国控,实际控制人为江西省国资委,其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本次收购前,中国宝武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2、本次收购后

本次收购后,中国宝武将直接持有新钢集团51%的股权,并通过新钢集团间

接控制新钢股份1,428,799,497股股份,控股比例为44.81%,成为新钢股份的间

接控股股东。本次收购后,新钢股份的直接控股股东为新钢集团,间接控股股东

为中国宝武,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其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四、本次收购方式

本次收购系中国宝武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取得江西国控持有的新钢集团51%的股权,继而通过新钢集团间接控制新钢股份44.81%的股份。

五、本次交易所涉及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和签订时间

2022年4月23日,江西国控与中国宝武签署了《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划转标的

江西国控将持有的新钢集团51%股权无偿划转给中国宝武。

2、划转基准日

本次划转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

3、划转标的的数额

无偿划转标的的数额根据划转基准日经净资产专项审计后的新钢集团归母净资产数额确定,本次净资产专项审计考虑江西国控将在本次新钢集团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前从新钢集团划出的部分国有资产、2021年1-12月增加的归母净资产、新钢集团解决历史负担问题预提费用等因素。根据上述净资产专项审计结果,本次无偿划转标的的数额约为人民币42.55亿元

六、本次收购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新钢集团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428,799,497股,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44.81%。新钢集团于2019年4月完成了以所持新钢股份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的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将持有的预备用于交换的共计555,000,000股股票及其孳息作为担保及信托财产,并以“新钢集团-华泰联合证券-19新钢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作为证券持有人登记在新钢股份证券持有人名册上。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新钢集团2019年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换股34,329.87万股,目前新钢集团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42,879.95万股(其中,新钢集团账户持股数为121,709.82万股,19新钢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股数为21,170.13万股),占新钢股份已发行总股本44.81%。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本次收购涉及的新钢集团持有上市公司其余股份不存在股份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除本报告书摘要所披露的协议外,本次收购不存在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本次收购不涉及收购对价支付,不存在其他利益补偿安排。


资讯编辑:胡敏 021-26093796
资讯监督:徐艳俊 021-26093191
资讯投诉:陈杰 021-2609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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