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外媒消息,本周,马来西亚环境部DOE(Department of Environment)最新发布:进口废金属至本国的进口商需要提供额外的许可批准,这一消息可以溯源至马来西亚此前打击废料进口的行动。
能源部此前于2019年12月宣布了此项行动,过渡期至2020年1月30日,此后所有的货物发运必须履行此项新的准则。据悉,本周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工厂收到强制执行的通知并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文件方可批准进口程序。
据悉,新规将适用于所有废金属类的进口——装运方式包括集装箱或散装运输,其中HS编码为7204的为黑色金属废料,7404的为铜废料,7602的为铝废碎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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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国海关
同时,根据新准则要求,出口国经认证的第三方检测人员必须核实:(一)废料货物重量不超过电子废料重量的0.3%;(二)根据《巴塞尔公约》中对于危险废物的定义,需要核实该批货物划分为非危险废物,且不可同与其他污染物或废物混合。
此外,对于来自汽车或机器拆除获得的废料货物,也需要由出口国的防污公司提供一份额外的防污证书,证书主要用以证明该批废料货物已被除污。
与此同时,在该准则中引入的另一项措施明确禁止从没有终端用户的贸易商进口废料货物——钢铁厂、炼钢厂、回收设施等等。针对这些都需要提供有效发票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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