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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目录:钢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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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航空港实验区、郑东新区经发局,高新区创新发展局,经开区工信局:

现将《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目录的通知》(豫工信产业〔2019〕19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2019年8月27日

(二)钢铁

1.土法炼焦(含改良焦炉);单炉产能7.5万吨/年以下或无煤气、焦油回收利用和污水处理达不到准入条件的半焦(兰炭)生产装置

2.炭化室高度在4.3米及以下的焦炉(2021年1月1日);无化产回收的单一炼焦生产设施

3.土烧结矿

4.热烧结矿

5.钢铁生产用9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8平方米以下球团竖炉;铁合金生产用32平方米以下带式锰矿、铬矿烧结机;铸造用生铁生产用24平方米以下烧结机、6平方米以下球团竖炉

6.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钢用生铁高炉,200立方米及以下铁合金、铸造用生铁生产用高炉

7.作为主体冶炼装备用于钢铁生产的工频和中频感应炉

8.30吨及以下转炉(不含铁合金转炉)

9.30吨及以下电弧炉(不含机械铸造电弧炉及高温合金、高合金钢电弧炉)

10.化铁炼钢

11.复二重线材轧机

12.横列式线材轧机

13.横列式棒材及型材轧机

14.叠轧薄板轧机

15.普钢初轧机及开坯用中型轧机

16.热轧带钢轧机

17.三辊劳特式中板轧机

18.直径76毫米以下热轧无缝管机组

19.三辊式型线材轧机(不含特殊钢生产)

20.环保不达标的冶金炉窑

21.手工操作的土沥青焦油浸渍装置,矿石原料与固体原料混烧、自然通风、手工操作的土竖窑,以煤直接为燃料、烟尘净化不能达标的倒焰窑

22.6300千伏安及以下铁合金矿热电炉,3000千伏安以下铁合金半封闭直流电炉、铁合金精炼电炉(钨铁、钒铁等特殊品种的电炉除外)

23.蒸汽加热混捏、倒焰式焙烧炉、艾奇逊交流石墨化炉、10000千伏安及以下三相桥式整流艾奇逊直流石墨化炉及其并联机组

24.单机产能1万吨及以下的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高延性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除外)

25.生产预应力钢丝的单罐拉丝机生产装备

26.预应力钢材生产消除应力处理的淬火工艺

27.100立方米及以下铁合金锰铁高炉

28.煅烧石灰土窑

29.每炉单产5吨以下的钛铁熔炼炉、用反射炉焙烧钼精矿的钼铁生产线及用反射炉还原、煅烧红矾钠、铬酐生产金属铬的生产线

30.燃煤倒焰窑耐火材料及原料制品生产线

31.环形烧结机、步进式烧结机(2020年)

32.一段式固定煤气发生炉项目(不含粉煤气化炉)

33.电解金属锰用5000千伏安及以下的整流变压器、150立方米以下的化合槽,化合槽有效容积150立方米以下的生产设备

34.企业生产能力<40万吨/年热回收焦炉;未同步配套建设热能回收装置

35.还原二氧化锰用反射炉(包括硫酸锰厂用反射炉、矿粉厂用反射炉等)

36.电解金属锰一次压滤用除高压隔膜压滤机以外的板框、箱式压滤机

37.电解金属锰用5000千伏安以上、6000千伏安及以下的整流变压器;150立方米以上、170立方米及以下的倾倒槽

38.有效容积18立方米及以下轻烧反射窑

39.有效容积30立方米及以下重烧镁砂竖窑

40.未配套干熄焦装置的钢铁企业焦炉

41.采用重铬酸盐钝化技术的电解锰项目

附件_1:关于印发《河南省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目录》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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