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者回收废钢瓶埋“定时炸弹”

2012-11-27 08:55 来源: 我的钢铁网

山西省寿阳县一场突如其来的火锅店爆炸燃烧事故震惊全国,14个鲜活的生命被无情吞噬,47人受伤,一时间让液化气罐的安全问题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

《法制日报》记者近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调查了解到,宁夏许多地市的居民使用的煤气罐,大多是一种钢瓶护罩与瓶体用螺丝连接的“螺丝瓶”,这种钢瓶都是1996年之前生产的,到2011年9月30日为止,这些“螺丝瓶”已达到15年最高使用期限,必须“寿终正寝”。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因为没有企业回收这些旧瓶,液化气企业无力更新,再加上一些市县对更换这些旧瓶的政策尚未出台,使这些旧瓶依然在市场上流通,存在着安全隐患。

液化气瓶多超期服役

近年来,宁夏很多老旧居民小区通过改造,用上了燃气管网,液化气钢瓶在居民家中“下岗”。然而,因供气企业资金有限,无力回收“下岗”气瓶,不少气瓶要么流向废品收购站点,要么几经辗转流向城乡接合部出租户家中。记者了解到,这些液化气钢瓶90%都超过了使用期限且没有经过检验,这样的气瓶放在家中无异于安装了一颗“定时炸弹”。

今年9月,宁夏青铜峡市质监局对青铜峡市城镇地区9个社区20311户的居民就气瓶安全状况进行走访了解,发现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在1万户左右,各镇液化石油气用户1.3万户左右,一些市民使用的钢瓶甚至有28年的“高龄”。按时间推算,1996年以前购买或使用的钢瓶在2011年就已经到期。

此次检查发现共有2.3万余只钢瓶都已超期“服役”,存在安全隐患。青铜峡市质监局局长马国兴告诉记者,液化气钢瓶是特种设备的一种,其设计使用寿命只有15年,超过使用期限后必须进行报废处理。

隐患钢瓶缺有效监控

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报废气瓶超期服役的现象十分普遍。记者在兴庆区北环供气站发现,一些市民的煤气罐外面已经锈迹斑斑,而且这些液化气瓶是国家规定已经禁止使用的“螺丝瓶”。该充装站负责人告诉记者,“不少市民还是会拿着老式的煤气罐前来换气,而我们给他们的答复都是不置换、不灌气”。

银川市煤气供热有限公司供气管理所副所长安红梅告诉记者,过去的煤气罐产权大多属于市民个人,气瓶并不归属燃气充装站,所以不会参加充装站的定期检查,很多市民又没有自查意识,一部分气瓶至今还流落在市民家中。

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液化气宁夏分公司经理赵宇乐则向记者传达了另一种信息,银川市液化气供应市场存在着诸多问题,其中最主要的问题是大量报废液化气瓶存在,“我们曾投入大量新瓶,但都被换走了”。作为供应方,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在银川市场日均供应液化气50吨,按标准10千克的钢瓶来计算,每天要给5000只钢瓶充气,而按照一只钢瓶40天充1次气来计算,银川市至少有20万只钢瓶在流动使用。而因缺乏有力监控,这20万只钢瓶成为潜伏在居民区和餐饮区的隐形炸弹。

废钢瓶无正规回收渠道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由于大部分用户未与正规的液化气公司签订保养维护协议,同时又缺乏正规的回收渠道。一些非法经营者和加气站便打起了回收废旧钢瓶的主意。据业内人士称,超过15年使用期的废旧钢瓶回收后,如果缺乏有效监督管理,超期使用或保存不当都会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可以说,一个回收点就是一颗随时可以引爆的“定时炸弹”。吴忠市工商执法人员曾在一家车库查获废旧液化气钢瓶20只,其中一半钢瓶的阀门已经失效,瓶口只用废塑料袋包裹着。而与存放废旧液化气钢瓶地点仅一墙之隔就是密集的居民区。中卫市中宁县执法人员在城乡接合部的一家回收点,发现102只废旧液化气钢瓶,存在着同样的安全隐患。
  为彻底根治隐患,今年起,宁夏质量技术监督局将液化气瓶整治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一方面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对报废、超期未检气瓶和“螺丝瓶”进行查处。另一方面积极探索气瓶回收制度,制定更换补偿标准。同时,青铜峡市质监局对新购买的钢瓶进行编号登记,统一办理气瓶使用登记证,粘贴充装标识,为用户建立气瓶使用档案,使液化气瓶不再脱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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